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校姓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发挥智库作用,围绕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推动智库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高端定位、科学施策,抓好智库建设顶层设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强调:“希望党校成为党和国家的重要智库。”《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校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通过智库建设提高咨政水平,已经成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使命。
着眼高水平、有特色、开放型的目标,加快智库建设,发挥好“咨政建言、服务决策”“思想引领、教育干部”“舆论引导、服务发展”三大功能,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领导班子对智库建设作出的明确定位。
为加快推动智库建设和决策咨询工作快速发展,2013年11月,河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创办内刊《调研与建议》,直接报送省委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2015年3月,成立智库研究专门机构决策咨询部,从全校教研部门选调6名优秀博士研究生充实决策咨询工作队伍;2015年7月,被批准为“河南省省情研究软科学研究基地”;2018年1月,创立“求是智库论坛”,作为“对外交流的平台、咨询能力提升的平台、智库成果展示的平台”,形成了“一刊一部一基地一论坛”的新型智库平台体系。
为切实推动智库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河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决策咨询与教学培训工作相互促进、成果相互转化机制的意见》《决策咨询调研课题管理办法》《关于鼓励支持主体班学员和指导教师参与决策咨询服务的意见》等10多项制度,为智库建设和决策咨询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突出重点、多线发力,不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坚持党校姓党、党校智库姓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战略性研究,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前瞻性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在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河南提出的“四个着力”、打好“四张牌”、推动县域治理“三起来”、做好乡镇工作“三结合”等重要要求方面,推出一系列有理论高度、有实践深度的精品力作,真正做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心在哪里,党校(行政学院)决策咨询的着力点就到哪里。
为进一步拓展决策咨询的深度和广度,河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积极参加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研究活动。
近年来,累计选派优秀教研人员140余人次参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的调研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注重发挥学员资源优势,组织学员结合河南实际开展调研,推荐上报的学员调研报告得到省领导批示10余次,收到良好效果。
出成果、见成效,彰显智库影响力
经过6年不懈努力,河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的智库建设和决策咨询工作成果显著。《调研与建议》创刊以来,累计上报调研报告85期,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191人次,40多项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和多个省直单位采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如“河南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思路与着力点研究”成果内容被吸纳入《中共河南省委关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围绕战略定位加快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对策建议”得到省主要领导的明确批示,省政府副秘书长受省长委托专程到我校与课题组全体研究人员座谈,商讨课题成果运用事宜。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和促进我省精准扶贫工作的对策建议”得到6位省领导的批示,调研成果被省扶贫办采纳,课题组相关人员被聘为全省扶贫考核工作第三方评估专家。
随着智库作用的有效发挥,智库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2016年,河南省委党校入选南京大学和光明日报社“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201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中国智库综合评价核心智库榜单”,河南省委党校在参评的531家智库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2018年,河南省委党校教研人员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荣获全国地方党校第十二届优秀决策咨询成果一等奖;决策咨询部荣获“河南省政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上海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智库报告》中,河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连续两年进入地方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影响力排名前10强。
“百尺竿头须进步,十方世界是全身。”随着《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党校(行政学院)翻开了崭新发展篇章,党校(行政学院)决策咨询事业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下一步,河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全体教职工将按照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决策咨询和智库建设的总要求,认真落实校(院)《2019—2023年发展规划纲要》,在建设重要智库、服务中心大局中展现新作为,为建设全国知名的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和有一定影响力的全国文明单位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