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编制本询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南门广场部分石材维修更换(二次)。
2.采购方式:询价。
3.项目控制价:贰万柒仟伍佰伍拾玖圆陆角叁分(小写:¥27559.63元),超过拦标价的视为废标。
4.招标范围: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
5.质保期:一年。
6.工期要求:20日历天。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8.项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36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2月5日下午17:30之前。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后勤楼311领取,李老师,电话:69686129、18236969126。
3.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要求留复印件。
四、现场踏勘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即可进行现场踏勘,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由采购人作出书面答疑。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上午10:00。
2.地点:后勤楼312。开标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六、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包含: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清单报价等(每页均须盖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
2.投标文件份数:1正2副,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3.投标文件必须装订、签名、盖齐缝章,并密封完整。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主要内容残缺不全者,按废标处理。
七、评标方式和原则
1.本项目按照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在投标过程中,招标单位如发现投标人有联手恶意抬价现象时,可以宣布投标无效。
八、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合同条款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中标单位必须确保在施工全过程中的绝对安全,中标单位须按照国家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和标准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中标单位负责运输途中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因中标单位运输途中和安装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
3.工程采用所有建材均须为符合国家规范的合格产品,并配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应文件。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垃圾全部清运出院,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另记取,如发现垃圾清运不及时不彻底,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整改并保留进行适当处罚的权利。
5.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做好对现有设施设备的成品保护,如发现因中标人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中标人须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中标工程不允许转包。
7.制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需出具“质保承诺书”,对本项目做出质保承诺。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2024年1月30日